开盘通知
已有1862人订阅该楼盘
一、二手房交易后如何办理户口迁出
目前,户口迁出,只能靠申请人主动提出,公安机关仅能在当事人自己提出迁移申请的情况下办理户口迁出手续,同时须出具下列证件证明到其户口迁入地派出所直接办理。
1、到场人:
1)房屋个人,则个人到场;
2)房屋夫妻共有,则夫妻到场。
2、所需材料:
1)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
2)无产权证的需带购房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3)小区的物业证明;
4)房屋人持身份证;
5)《居民户口簿》;
6)集体户口还需集体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复印件(加盖公章)。
注:夫妻关系的需要带结婚证及复印件;父母关系的需出生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二、卖方不迁出户口该如何处理?
1、二手房买卖合同已做好约定的,按该约定进行处理。
2、二手房买卖合同中并无约定或约定不明的,但是卖方卖的房不是唯一性住房,简单地说,就是卖方只有该套房,或者虽然是其唯一性住房,但有亲属好友或单位愿意接受其户口的,那么买方即可要求其或当地派出所协助将户口迁走。
3、并且,买方可以直接找卖方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至法院起诉,要求卖方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如果房主确实无法迁走合同的,即卖方只有该套房且无其他住处,买方也可以办理房屋户口入住,原房主的户口继续留在房屋处并不影响买方办理户口及正常使用。
姓名: | 手机号: *必填 | 来自: |
姓名: | |
手机: |
免费看房电话:13396360967